可能還是要提高個稅的起征點,這個8000-10000應該是比較合理的一個新的起征點。提高個稅的起征點,表面上看國家財政稅收入可能下降,但是一定要注意,提高個稅起征點以后,那么很多的中低收入階層的工薪的這些群體,他是最受益的,他們手中的可支配的收入提高,稅后收入提高了,他們會增加消費,通過增加消費又帶來了我們經濟的增長,那么經濟增長又會帶來國家通過增值稅、企業所得稅等等方式,又會把稅收回來的。所以這個里外里國家其實并不會太花錢。
朋友們,一年一度的個人所得稅退錢補錢匯算又開始,從3月1號到6月30號,整整四個月,每天都能在個人所得稅 APP上預約辦理,所以大家不用搶在前幾天扎堆兒辦理。
很多朋友不太明白,為什么搞這么復雜?為什么每年都要退稅、補稅呢?哪些人可以退稅?另外能否進一步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,咱們一起來分析分析。
簡單的來說,個稅匯算清繳就像年終算總賬一樣。我們都知道稅收的原則是多賺多交,少賺少交,咱們每個月領工資時,單位會先幫我們預繳一部分的稅,但是這個預繳的稅是估算的,一年下來實際該交多少稅可能和你預繳的不太一樣。
舉一個例子,有些朋友某個月收入超過了5000塊錢,當時交了稅,但是全年收入其實不足6萬的。也有的朋友一年之內有房租,有看病之類的開銷可以抵稅,這時候國家會按照實際收入精準計稅,就給大家多退少補,也就是說年終匯算,避免有人多交,有人少交。
那到底哪些人可以退稅呀?
首先就是符合專項扣除條件的,包括子女教育、繼續教育、大病醫療、住房貸款的利息、住房的租金、贍養老人、 3歲以下嬰幼兒照顧等七大項,這些都是貨真價實可以扣除的。
此外,如果你開設了個人養老金賬戶,并且向賬戶里存錢了已以及購買了稅優健康險的,按照相關的規定也可以申報減稅。
其次,很多朋友自己做點小生意,或者是自由職業,自己交了五險一金的,之前在繳稅的時候沒有把養老金、醫保之類的扣除掉,年底也可以退稅。
再有年內有工作中斷的、退休的、離職的,還有殘疾人等等特殊優惠的人群,年底都可以申請退稅。
說到這兒就有一個話題到了嘴邊兒了,不得不提就是我們這個人所得稅這個制度是不是還要改革?我個人的觀點是完全應該改革,而且是應該加快推進的,能夠提升老百姓獲得感、認同感的最重要的改革之一了。
怎么改呢?我想是兩個方向,第一個方向可能還是要提高個稅的起征點,這個8000-10000應該是比較合理的一個新的起征點,因為個稅起征點本來就是隨著經濟發展的動態調整的,自個稅創立以來已經有多次的上調。 1980年我國的個稅起征點是800塊錢,當時主要是對在外資企業工作的那部分人的工資,他們的工資高,一般人想都不敢想。 800塊錢的天文數字, 2006年調整到1600, 08年調整到2000, 2011年調整到3500, 2018年又調整到5000?,F在已經過去了將近7年,所以可以再次考慮調整了,提高個稅的起征點。
表面上看國家財政稅收入可能下降,但是一定要注意,提高個稅起征點以后,很多的中低收入階層的工薪的這些群體,他是最受益的。他們手中的可支配的收入提高,稅后收入提高了,他們會增加消費,通過增加消費又帶來了我們經濟的增長,那么經濟增長又會帶來國家通過增值稅、企業所責稅等等方式,又會把稅收回來的,所以這個里外里國家其實并不會太花錢。
那么在此我要講另外一個話題,我們最高級別的個人所得稅目前是45%,這個稅率其實也應該適當的下調一點,到多少咱們可以討論,它是作為原則,我認為應該適當下調。為什么要下調?
首先知道我們個人所得稅的一個初衷是調節收入差距。
但是諸位朋友們,你們想沒想過,收入差距最大的來源不是勞動所得,說的更簡單一點,你完全靠勞務去掙錢,你一般是掙不了大錢,除非你是霉霉,除非你是巨星,一般人是做不到的。
你要真想增加收入的話,還是得靠投資,得靠各種各樣的你的資本,在二級市場上我們買的股票的這個資本所得,那個稅率是遠遠低于45%的,所以你看看靠個稅去調節收入分配。
要我說你這個屁股找錯了,板子打錯啦,你這么干達不到什么效果,而反過來講,交45%的這部分人一般是那種高技能人群,他在各國之間是到處跑的。每年就算時間在中國地區不能超過186天,只要我不超過這個天數,我就可以按照新加坡或者在香港的稅率去交,所以這反而帶來了我們很多的高技能人群,它不能夠在安心在我們內地能夠工作,這實際上是傷害了我們的生產效率、經濟活動的這個效率的。
所以我也呼吁就站在這個效率和公平的角度,最高的個人所得是這個稅也應該適當的下調一點,更不用說這么干的話也能夠增加大家自愿交稅納稅的這種自覺性,所以個稅改革這是個大話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