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為規范物業管理服務行為,提升服務水平,推動物業管理行業高質量發展,日前,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正式印發《住宅物業服務質量星級評價管理辦法》,將于2025年2月23日起正式施行,有效期5年。
《辦法》明確,住宅物業服務質量星級由低到高分為一星級到五星級。省住建廳負責全省評價管理工作,市、縣住建(房管)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具體實施。申報星級評價的項目需滿足多個條件,包括由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專業化服務、服務滿一年以上、已備案、參加上年度信用評價且結果符合B級以上標準、入住率50%以上或交付使用2年以上,且上一年度未發生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責任的安全事故等。
評價程序分為申報、縣級初評、市級評價和省級評價四個階段。物業服務企業需填寫申報表并提交相關材料,經街道辦事處同意后向縣級住建部門申報??h級住建部門組織初評,核定一星級和二星級項目,并將評分71分及以上的項目報送市級住建部門。市級住建部門復評,核定三星級和四星級項目,并將評分86分及以上的項目報送省住建廳。省住建廳負責五星級項目的最終評價和核定。
《辦法》還規定,評價每兩年進行一次,結果有效期為兩年。若物業服務企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,將記入不良信用信息。發生責任事故、群體性上訪事件、被負面通報、未參加信用評價、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等情況的項目,將取消其星級評定資格并收回銘牌。星級評價結果將與企業信用評價掛鉤,并作為物業服務項目招投標的重要參考指標,同時作為政府主管部門實行差別化監管的依據。各級住建部門將依據星級等級減少日常監管頻次,并將其作為政策扶持、評優評先、表彰獎勵以及調整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的參考依據。(賀娟芳)